2023年度上海师范大学“安全单位”评选工作正式启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:
一、工作要求
1、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、认真总结,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申报。
2、各学院、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严格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三管三必须”要求,层层压实责任,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,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评选形式
1、材料申报:11月13日至17日,各参评单位对照《上海师范大学创建“安全单位”评比办法》(附件1),填报《上海师范大学安全单位申报表》(附件2),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交至校安全办,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“学院/单位+安全单位申报材料”为文件名发送至zak110@shnu.edu.cn邮箱。
各项采集数据的时间范围原则上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。
2、实地检查时间:11月20日至24日。
3、联系人:陆老师、张老师,64328188。
特此通知
保卫处、校安全办